男子为发泄情绪点燃多处麦地被刑拘

来源:编辑整理 时间:2022-06-04 23: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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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发泄情绪点燃多处麦地被刑拘

男子为发泄情绪点燃多处麦地被刑拘

  原标题:男子为发泄情绪点燃多处麦地被刑拘 多的上百亩少的也有十几亩

  “造孽啊!”安徽阜阳,多处马上就要收割的麦地突然燃起熊熊大火,警方联合消防部门、村镇干部、现场群众上前灭火,及时将火势控制。事后,警方调取监控发现,这些火竟然是一个小伙子放的,他驾驶一辆白色轿车,走的一个村庄附近,就开始沿路放火,点燃一处,又烧下一个地方,连烧多处麦地,多的上百亩,少的也有十几亩。

  两个小时后,警方将放火男子李某抓获。经查,李某33岁,他交待自己与妻子发生争吵后,为发泄情绪,干出这种事。目前,李某已经被刑拘。

  缺德,无冤无仇,单单为了发泄情绪,就做出这种事,这是纯粹的恶了。不过结局还是大快人心的,现在李某已经被刑拘,那么肯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具体李某将来会被怎么处罚呢?

  从刑法上来说,李某的这种行为同时触犯了多个罪名。

  首先是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名针对的就是这种无事生非、为发泄情绪而任意殴打他人、破坏财物的行为。在这个事件里,李某烧毁麦田就是一种没事找事,发泄情绪,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个是破坏生产经营罪,这个罪名针对的是为了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在这个事件里,李某破坏的对象是成熟的麦田,属于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第三个是放火罪。放火罪是一个行为犯,针对的故意放火,危害到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不考虑其具体目的,只要他知道自己是在放火就可以构成。在这个事件里,不管李某是为了发泄情绪,还是为了其他目的,只要他实施了放火行为,而这个火灾可以危害到公共安全,就可以构成。所以,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放火罪。

  在刑法中,同一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的,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就只按照处罚最重的那个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而这三个罪名里,一般的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 处五年有期徒刑。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所以如果按照这个罪名,李某最多被判7年有期徒刑。

  而放火罪也有两个量刑档次,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财产重大损失,在放火罪中,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而麦子的平均亩产在800斤左右,一斤小麦的收购价 为1.13元,那么一亩小麦的价值在900元左右,100亩在90000元左右,不知道李某烧毁的麦地有多少,要是超过600亩,就要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了。而就算没有达到这个标准,也要被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三个罪名里,显然是放火罪最重,所以李某肯定是要被按照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至于他究竟会被判处多少年徒刑,就要看他烧毁麦地的数量了。

  杀人放火,放火是与杀人一样恶性极大的行为。而李某仅仅因为与妻子发生争吵,就能做出这种荒唐事,可以说是主观恶性极大了,不管他被怎么处罚都不为过。

  你对李某的行为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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