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买奶茶放虫子敲诈被诉!这团伙预谋犯罪敲诈勒索有多严重?

来源:鸭寮街 时间:2021-10-13 14:13 阅读

中新网杭州10月12日电(郭其钰)“我喝到一半,发现奶茶里有虫!”“我一定会追究到底,必须给我赔偿”……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李环(化名)与朋友在广州、上海、杭州等地奶茶店买奶茶后放入虫子,以扬言曝光等方式威胁店家,索要高额赔偿。

记者12日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李环等4人提起公诉。经查证,目前至少已有7家奶茶店被敲诈勒索,犯罪金额共计92000元。

今年23岁的李环高二辍学后便在外打工,曾在某奶茶店工作,离职后他一直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收入。想到曾经奶茶店的经营理念、内部运营和管理模式,他萌生了上述“赚快钱”的想法,并与同样已离职的前同事王玲(化名)一拍即合。

4人买奶茶放虫子敲诈被诉

2020年9月底,李环让王玲去杭州市拱墅区一家奶茶店购买了一杯饮品。离店后不久,李环在附近公园抓了一只小虫子放进了杯中,并用手机拍摄了饮料中有虫子的照片和视频。之后王玲给这家门店打了电话。

店长表示愿意将奶茶退单,并重新制作赠送一杯。王玲一口回绝,坚持要求赔偿。之后店长表示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最高赔偿标准赔偿1000元,并亲自上门道歉,陪王玲去医院检查,承担所有费用。但二人以向媒体曝光影响品牌声誉等方式为要挟,提出5万元赔偿要求。

面对如此高额的赔偿价格,店长无力应对,请上级领导出面协商。为了表示诚意和维护品牌形象,该公司高管最终支付了45000元。

按照此套路,2020年11月底至4月初,李环与其他三个朋友分别在广东东莞、深圳、广州的奶茶店实施敲诈,再次得手46000元。

2021年4月底,李环与朋友前往上海游玩,并计划敲诈上海的奶茶店。但此前频繁索赔的事情已经引起了奶茶店总部的警觉,向公安机关报案后4人相继落网。

检察机关认为,李环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故意把虫子放进饮品,然后用手机拍摄了饮料中有虫子的照片和视频来要挟商家。近日,因买奶茶后放入虫子敲诈9万余元,4人涉敲诈勒索罪被起诉。检察机关认为,李环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据媒体报道,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今年23岁的李环(化名)高二辍学后便在外打工,曾在某奶茶店工作,因为离职后没有工作,便萌生了“赚快钱”的想法。

他与朋友在广州、上海、杭州等地奶茶店买奶茶后放入虫子,以扬言曝光等方式威胁店家,索要高额赔偿。

10月12日,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李环等4人提起公诉。经查证,目前至少已有7家奶茶店被敲诈勒索,犯罪金额共计92000元。

以2020年9月底的一起案例为例,李环让朋友去杭州市拱墅区一家奶茶店购买了一杯饮品,随后抓了一只小虫子放进了杯中,并用手机拍摄了饮料中有虫子的照片和视频。之后让朋友给这家门店打了电话要求索赔。

二人以向媒体曝光影响品牌声誉等方式为要挟,提出5万元赔偿要求。为了表示诚意和维护品牌形象,该公司高管最终支付了45000元。

如出一辙,2020年11月底至4月初,李环与其他三个朋友分别在广东东莞、深圳、广州的奶茶店实施敲诈,又相继得手46000元。

2021年4月底,李环与朋友计划敲诈上海的奶茶店。但此前频繁索赔的事情已经引起了奶茶店总部的警觉,向公安机关报案后4人相继落网。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下法条。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以知道,要构成刑法上的敲诈勒索罪,或者说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第二种情形是,多次敲诈勒索。那么,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如何认定?多次敲诈勒索又如何认定呢?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些问题。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如果敲诈勒索的财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属于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如果敲诈勒索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就属于敲诈勒索数额巨大;如果敲诈勒索数额三十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

而且,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允许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关于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因此,在判断犯罪嫌疑人敲诈勒索的数额时,需要重点关注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在省份的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这三个标准的具体金额标准。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因此,只要犯罪嫌疑人在二年内敲诈勒索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无论其敲诈勒索的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这种情形,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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